大家都知道,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出票人向银行申请开票并交纳一定保证金,银行经审查并同意,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那么,如果出票人破产了
持票人手中的银行承兑汇票还能兑付吗?
会不会出现无法兑付的风险?
汇票一经承兑,银行无条件付款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通俗点说就是:如果你手中的承兑汇票背书连续,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票据就是合法有效的,依法享有票据权利,银行就应该给予承兑。
从这个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汇票一经承兑,那么承兑银行都应无条件付款。
出票人破产,风险应由银行承担
出票人破产,银行会面临承担无法向出票人收取足额票款的风险,但银行不得将此风险转嫁给持票人。
另外,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与作为其发生前提的实质性原因关系相分离,从而使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再受原因关系的存废或其效力有无的影响。
这说明,只要出票人签发的票据在形式上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出票行为便是有效的,不论出票人是否向承兑银行交纳足额的票面金额,也不论票据的基础关系是否无效或是否有瑕疵,银行都必须向持票人付款。
看到这里,大家就知道了,遇到这种问题时不用担心,只要你手中的汇票背书连续、真实、有效,就依法享有包括承兑在内的一切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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