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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C放弃起诉高通 专利授权模式不构成垄断

原标题:FTC放弃起诉高通,专利授权模式不构成垄断

  历时四年的高通反垄断案终于结案,美国联邦政府的主要反垄断执法机构——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决定放弃起诉高通。

  当地时间3月29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表示不再向最高法院申请对高通公司反垄断案进行复审,该机构在2017年曾向地方法院起诉高通滥用在无线通信领域的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反竞争行为,诉讼最终被美国上诉法院驳回。

  今年3月中旬,就有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随着上诉截止时间迫近,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不太可能继续对高通的反垄断案件提起上诉。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反垄断律师邓志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继续上诉可能面临证据不足的问题。其次,美国政府方面可能也存在保护本国科技产业,特别是保持本国5G技术优势的考量。”

  美国放弃起诉高通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代理主席Rebecca Kelly Slaughter在3月29日发表的声明中解释,做出放弃起诉高通的决定是考虑到上诉将困难重重,但依然坚持此前地方法院关于高通公司违反反垄断法的判决是完全正确的,而上诉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

  依靠芯片专利授权获得主营利润是高通公司的盈利模式,但这一商业实践却在过去几年遭到美国政府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质疑。2017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正式对高通的“无许可,无芯片”的商业政策发起反垄断诉讼,声称高通利用在基带芯片领域的主导地位从事排他性商业行为,对竞争对手出售基带芯片时收取不合理的高额专利费,降低了竞争对手的创新能力,并因此抬高了消费者购买手机和平板电脑的价格。

  2019年5月21日,加州圣何塞地方法院法官Lucy Koh做出了支持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裁决,认定高通公司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随后,高通提起上诉。2020年8月11日,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以委员会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高通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为由,推翻了地方法院对高通反垄断案的决定,认为高通的专利授权模式不违法。

  尽管决定不再上诉高通,Rebecca Kelly Slaughter强调了专利领域的反垄断问题,她表示:“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其他执法机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大胆地执行反垄断法,以防范占主导地位的公司的滥用行为,包括在高科技市场和涉及知识产权的市场。我特别关注在制定标准方面可能出现的反竞争或不公平行为,联邦贸易委员会将密切监测这一领域。”

  “科技专利是企业重要的战略资源,同时也会为企业带来较大的竞争优势,继而可能转化为市场力量。甚至可以说,专利本身就是一种合法的‘独占’或‘垄断’。然而,如果这种‘独占’被以不合理的方式利用,就可能构成违法的垄断行为。”邓志松向记者表示,“全球各司法辖区的竞争监管机构都对科技专利领域的垄断问题予以了比较多的重视和关注,我国去年就发布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专利领域的垄断问题由于涉及较多技术性问题,也涉及鼓励创新和保护竞争之间的平衡,甚至科技产业背后的国际竞争问题,始终是反垄断实务的一个重难点。”

  “专利授权”遭遇反垄断

  和在美国提起上诉的结局不同,高通的专利授权模式已在其他多个国家遭遇巨额罚款。2015年,中国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处以60亿人民币巨额罚款,判定高通收取不公平的高额专利许可费以及无正当理由搭售非标准必要专利许可。2018年,欧盟委员会指高通滥用手机芯片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向苹果公司付费的方式换取在苹果产品中独家使用自家芯片,因此向高通开出高额罚款9.97亿欧元。2019年,韩国首尔高等法院支持该国政府对高通的反垄断诉讼,判定高通滥用在标准必要专利市场的支配地位,阻碍了基带芯片竞争对手,对其开出1.03万亿韩元罚单。

  高通在无线通信领域专利话语权举足轻重,而这家科技巨头一直奉行的“无许可,无芯片”政策却颇具争议。根据德国专利信息分析机构IPLytics最新发布的《5G专利竞赛的领跑者》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2月,全球5G标准必要专利声明排名前五的企业分别是华为、高通、中兴、三星电子和诺基亚。

  根据高通的“无许可,无芯片”政策,设备制造商必须购买高通的专利才能购买它的芯片,变相排除了那些不愿为专利付费的下游厂商。过去几年,反垄断监管机构一致认为高通的政策涉嫌滥用在专利领域的市场支配地位收取高额的专利费,打压竞争对手并抬高了芯片价格。

  和其他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意见相左,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认为,高通施行“无许可,无芯片”政策是为了防止设备制造商只购买芯片而拒绝为专利付费。对此,前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首席法官Randall R。 Rader此前曾向记者解释该判决逻辑:“‘无许可,无芯片’政策是专利排他的一部分。专利所有者被明确赋予排除他人制造和使用专利的权利,其中当然包括排除那些想购买高通芯片但不为专利付费的竞争对手。”

  邓志松向记者指出:“高通并非向芯片厂商许可专利并收费,而是直接向手机厂商按照整机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专利费。一旦败诉,高通的授权和收费模式可能都要面临重大调整,且这一判例可能会对相关科技企业未来的诉讼产生较大影响。美国政府可能也是出于保护科技产业的考虑叫停了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上诉。”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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